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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

2018-04-27 09:31:00

为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,25日,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《山东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。《方案》要求,持续优化中小学生受教育环境,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,回归素质教育本质,让中小学生全面发展、健康成长。


首先,开展校内办学行为规范治理。规范课程开设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课程设置要求,开齐课程,上足课时。必须坚持“零起点”教学,严格执行教学计划,严禁“超纲教学”“提前教学”。学校每学期初必须公开课程设置、教学计划,全程接受监督。


另外,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。小学一、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,小学三年级及以上课后作业按照《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》(鲁教基发〔2015〕6号印发)要求严格控制。科学设计作业内容,提倡分层布置作业,不布置机械重复、死记硬背型作业。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,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。


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免试招生入学。严格落实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(教基厅〔2018〕5号)“十项严禁”纪律,禁止所有小学、初中通过考试、面试、面谈、考查等任何方式或擅自附加条件招生。


严格规范日常考试。按照《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》组织实施学生考试。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,应单独反馈给学生。严禁单纯以学业水平成绩评价学生;严禁将学生学业水平成绩作为教师评价和奖惩的主要依据。


同时,开展教师有偿补课治理。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。在职教师均不得从事课外有偿家教,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(无论是否取酬)。严禁教师“上课不讲、课后讲”。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拉生源。所有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、逼迫学生参加校外辅导培训;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作宣传。


加强家长教育引导。加强家校沟通。发挥学校的主导作用,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,每学期召开2次家长会,围绕学生学业、思想等状况进行家校沟通,共同研究提出学生学业指导和教育引导建议。建立健全全员育人导师制,育人导师对本人负责的学生每学年要进行1次家访,条件不具备的要与家长单独进行1次家校合作育人面谈。


同时,加强家长教育。分析家庭教育、家长成才观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有的放矢,加强教育引导。加强家长学校建设,学校每年至少为家长提供4次8课时的免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2次普惠性公益咨询服务,重点宣传普及教育知识,引导家长尊重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,形成正确的成才观。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辅导培训的作用,不盲目攀比。


另外,《方案》还包括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等内容,所有面向普通中小学生开展辅导培训的校外机构,均纳入监管范围。各地要以县(市、区)为单位,采取多种方式,开展统计摸底工作,全面摸清工作底数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办整改,否则取消办学资格。

方案中有一项很受关注,那就是“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”。这项规定很有针对性,要知道,作业是课外负担的重要来源。


事实上,现在很大程度上,家长是“自愿”的。监督孩子写作业,帮孩子更正作业,已经被视作家长的一项义务。家长们心里明白,作业的完成情况,包括作业的正确率,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老师对待孩子的态度。如果完成不好或错得太多,孩子免不了被老师批评。


出于对孩子自尊心的保护,家长也会主动地为孩子批改作业,老师拿到手里的一定是家长修改过的版本。作业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如实反映学习情况,让老师知道孩子哪些方面需要提高,进而对教学作出调整。那么,“家长版”作业还有这样的功能吗,如果失去功能,不就完全成了负担吗?


要想改变这种情况,关键要从老师对待学生作业的态度入手。全错的作业未必一无是处,全对的作业很可能埋藏了更严重的问题。学习是个过程,学生难免犯错,教育本来就包括了对错误的纠正,这些最最简单的道理,教育工作者必须牢记在心。


当然,这些道理老师也未必不懂,他们之所以自觉不自觉地为学生“增负”,只是因为这样做能够提高成绩。没法对老师加以苛责,毕竟,成绩是考核老师的重要指标。家长给学生施加压力,老师给家长施加压力,再往上,是教育评价体系在给老师施加压力。


那么问题来了,如果不把成绩作为指标,应该用什么标准来考核评价老师呢?就算有学校想到了更好的考核办法,给老师减轻了压力,那社会各方面又该用什么样的标准来考核评价学校呢?说白了,学生身上的负担,背后有复杂的压力传导链条,为学生减负的工作,目前仍停留在表面,没有实质性的进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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